2013陪产假国家规定如下:“一般来说,相关劳动法规并无关于陪产假的明确规定,具体要看各地方、各企业的实际操作。有的地方或企业就可以,有的就不行。 如果你的状况特殊,比如生活困难,妻子实在无人照顾,或医院方面有相关的要求,可向单位申请困难补助或照顾。建议咨询所在省、当地的劳动部门。以下列举部分城市的规定供参考。”
1、2013上海陪产假规定:3天
条件:晚育
在上海,陪产假是晚育护理假。法律依据是《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三十三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,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,增加晚育假三十天,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。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,晚育假、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。
2、2013深圳陪产假规定:10天
条件:女职工满23周岁、结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
女职工满23周岁依法登记结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(包括生育双胞胎和多胞胎)的初产妇,可延长产假30天,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。
3、2013河北陪产假规定:10天
条件:晚婚晚育
《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三十二条规定: 公民晚婚晚育,应当获得奖励。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三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,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为晚育。实行晚婚的,奖励婚假十五天,实行晚育的,奖励产假四十五天,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。奖励婚、产假期间,享受正常婚、产假待遇。
4、2013重庆陪产假规定:7天
条件:晚育
护理假7个工作日 《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二十八条规定晚育者产假期间,男方所在单位应给护理假七个工作日,护理假视为工作时间。
5、2013广东陪产假规定:10天
《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》(粤劳薪[1997]115号第六条规定:“女职工生育,产假90天,其中产前休假15天。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。多胞胎生育的,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。实行晚育者(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)增加产假15天。领取《独生子女优待证》者增加产35天,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。”
对于有些女性来说怀孕是很陌生的事情,有些女性朋友完全没有想过自己会怀孕,在知道了自己怀孕之后也不知道该怎么样处理。面对怀孕的问题不知道处理就得请教专业的意见,那么,怀孕后怎么办?
现在的社会节奏很快,不少的情侣都是已经在发生关系的时候才建立婚姻关系。在新的社会关系中,女性很容易就怀孕。下面来妈妈网百科了解下怀孕一个月注意事项、怀孕一个月的征兆、怀孕初期肚子疼、怀孕一个月吃什么、怀孕一个月怎么流产等。
女性在怀孕后便要在各个方面多加注意了,但是在怀孕每个阶段,要注意的事项和重点都是不同的,孕妇需要切实了解自身的情况,再结合医嘱,制定适合自己的生活计划。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怀孕四个月的相关注意事项。
我们一般将怀孕的前3个月称之为孕早期,孕18周的时候已经属于孕中期。在这个时候,胎儿生长发育迅速,妈妈的身体也发生着一系列显著的变化。那么,孕十八周时宝宝发育到什么程度了呢?妈妈需要注意什么呢?
怀孕对于女性朋友来说算的上是一生中比较重要的时刻,所以值得引起重视。对于怀孕,尤其是初次怀孕的女性朋友对于很多细节都照顾不到,而且还常常犯禁忌,这无论是对于宝宝而言还是母亲而言都是一个不好的现象,所以给大家普及一下关于怀孕的知识非常有必要。